关于开展学校部分楼宇命名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3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人文环境建设,完善校园标识系统,彰显大学文化,提升学校文化底蕴,发挥环境育人功能,增强对学校的认同感、责任感和归属感,提升校园文化吸引力和影响力,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部分楼宇命名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命名对象

本次纳入命名征集范围的楼宇共11座。包括:渭城校区1、2、3、5号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宿办楼;秦都校区教学楼、办公楼、实验西楼、食堂等(详见附件,平面图中红色区域)。

二、命名原则

1.命名应着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彰显学校文化特质和大学精神,体现并融合学校办学历史、办学特色、办学理念等内涵,体现与展示学校“厚德 博学”校训精神,突出师范教育特色。

2.命名既要体现建筑设施的功能作用,又要格调高雅,寓意丰富,能诠释与凝练校园文化,积淀与弘扬人文底蕴,对学生成长成才有激励作用,对学校长远发展有昭示作用。

3.文字简洁、用词规范,语言凝练、简明新颖,质朴隽永、不媚不俗,平正通达、易读易记。字数以三字为宜,并对命名涵义附有简明阐释。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社会道德规范,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

三、征集范围和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5年4月20日截止,广大师生均可参与征集活动。

四、活动要求

1.校内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广泛动员,积极组织本单位师生,围绕命名工作进行深入讨论,集思广益,广泛开展征集活动,师生可以以个人名义参加,也可以以几个人或集体名义参加,并填写《咸阳师范学院校园楼宇命名征集表》,以各部门、学院为单位,收齐后统一发送至邮箱26658097@qq.com。

2.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若出现报送命名重复的,以较早登记的命名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根据征集情况,学校将组织专家和师生代表,对征集的楼宇名称进行认真筛选和评审,并报学校会议审定、公布。

2.命名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学校所有。

3.相关事宜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吕欣泽 电话:029-33722202



党委宣传部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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