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09   点击数: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公布2023年度咸阳师范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课题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3年立项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24项(见附件1)。

二、结项基本条件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重点课题应提交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1篇;一般课题应提交理论文章1篇或1万字以上的调研报告1份。

三、结项程序

(一)个人总结。各课题负责人对照课题预期成果,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新发展阶段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难点问题,立足学校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理论研究和应用实践相结合,研究探索改进和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和亲和力的思路、方法、途径等进行全面总结,并撰写课题研究报告(附件3),整理反映该课题研究成果的相关支撑材料。

(二)二级党组织审核。各二级党组织对课题研究过程、研究成果、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审核。对达不到课题要求、未按照要求开展工作或完成质量较差的课题,各二级党组织责成课题负责人做好改进、及时完善,确保质量。

(三)专家评审。党委宣传部组织专家对满足结题基本条件的课题资料进行评审。

(四)结果鉴定。根据专家评审以及课题完成情况,党委宣传部组织课题评审工作组评审验收,验收结果分为准予结项和延期结项。延期半年仍不能通过结项复审的,予以撤项并取消该课题组成员下一年度的课题申报资格。

三、结项工作安排

(一)本次结项需要提报材料包括:

1.《咸阳师范学院2023年度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结项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1份;

2.课题研究报告(排版格式要求见附件3)纸质版1份,课题研究报告应观点鲜明,内容真实,逻辑严密,文字精炼,篇幅不超过5000字,用A4纸,正反打印;

3.调研报告或在国内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纸质版1份。其中,课题调研报告,10000字以上,用A4纸,正反打印;已经发表的研究论文复印件,要求有封面页、目录页、正文页。

(二)课题负责人认真准备上述材料,经课题负责人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核同意结项后,向党委宣传部提出结项申请,并于10月29日(周一)前将本单位的《咸阳师范学院2023年度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结项审批表》(附件2)、课题研究报告(附件3)及相关支撑材料的纸质版交至1号楼82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结项材料提报后,结题信息与材料不予变更。因故主动放弃结题的课题负责人应在与所在党组织充分沟通基础上,于10月29日前向党委宣传部提交撤项说明。

联系人:吕欣泽

电  话:33722202

邮  箱:26658097@qq.com


党委宣传部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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