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4   点击数: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进一步提升我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学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的专任教师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均可申报。

(二)课题申报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课题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每个课题组人员不超过5人(含申报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项课题。

(四)已获得学校及以上资助的同类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选题方向

(一)课题选题应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新发展阶段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难点问题,立足学校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理论研究和应用实践相结合,研究探索改进和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和亲和力的思路、方法、途径等,为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课题选题方向以课题指南(附件1)中所列选题为参考,鼓励申报者根据研究专长和工作实际,申报能够反映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趋势新水平,具有原创性、开拓性,体现学校特色,突出实践性的课题,题目可自拟。

(三)题目名称应准确表达研究重点,目标明确,针对性强。

三、课题类别及经费支持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个类别,立项数量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由评审会议讨论研究确定。其中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0.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0.3万元。课题经费主要用于课题研究所需的图书资料费、调研差旅费、文印费、会议费、版面费等,按学校课题报销要求办理。

四、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人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咸阳师范学院2023年度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提交所在党组织审核。各二级党组织择优统一推荐,并填写《咸阳师范学院2023年度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

(二)学校将邀请专家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的课题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予以立项。

五、结项要求

(一)课题批准立项后,不得更换课题名称、课题主持人和研究成果形式。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二)课题负责人应确保填报信息、结项材料、研究成果、申报材料等真实准确,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等行为。

(三)课题研究周期为一年。重点课题应公开发表理论文章1篇;一般课题应提交理论文章1篇或1万字以上调研报告1份。

(四)课题研究结束后,学校将对结项成果进行验收,对审核验收达标者颁发结项证书。

六、报送时间

各二级党组织将《申报书》、《汇总表》纸质版各1份,于11月5日前交党委宣传部办公室(1#821),电子版发邮箱2665809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吕欣泽

联系电话:33722202

附件:

1.咸阳师范学院2023年度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指南

2.咸阳师范学院2023年度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申报书

3.咸阳师范学院2023年度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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