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报道规范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9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确保新闻报道工作主动、及时、准确、权威,营造好学校健康快速发展的舆论环境,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进一步加强新闻报道规范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党委统一领导。“咸师新闻”和“校园动态”编辑发布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党委宣传部负责具体落实,稿件的报送、编辑、发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稿件文责自负。新闻报送单位要注重切实提升稿件质量,确保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新闻的真实准确,遵守有关保密法规。

(三)规范报送渠道。新闻由事件组织和主办单位认真采写并由各单位负责人审定签字后向党委宣传部报送。  

(四)确保新闻的时效性。重大新闻24小时内报送,有特殊原因的一般不得超过72小时。对于失去时效性的新闻稿件,将一律不予采用。

二、具体要求

(一)内容要求:

“咸师新闻”主要发布学校层面的各类事件、活动、会议的报道以及教学、科研、训练等获得的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的消息。各二级单位常规性、事务性工作的新闻一般发布在本单位网页。新闻稿件应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真实准确,切忌含混、模糊、夸张。

(二)撰写要求:

新闻标题要简洁、客观、有新意,标题一般不超过20字;稿件文字应准确、严谨、简练,语言鲜明生动、通俗易懂。普通新闻消息稿字数在500字左右,重要稿件一般不超过1500字,通讯类稿件一般不超过2000字;新闻编辑发布时,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单位、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不出现,只涉及到单位或部门名称;需提及职务的一般应在文稿前面提一次,格式一般为“职务称谓+姓名”;

(三)审核流程:

新闻发布执行三审制,各单位负责人进行一审后报送党委宣传部。涉及校领导的新闻,供稿单位需自行请相关院领导审阅;党委宣传部对新闻稿进行二审。责任编辑有权根据新闻发布的需要对报送稿件进行编辑、修改;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负责对一般题材的新闻稿进行三审。党委宣传部部长负责对党政主要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活动和涉及意识形态、敏感题材等新闻的审核。

本通知的解释权归党委宣传部。

党委宣传部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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