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体育总局正式下发《关于表彰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体群字【2017】154号)。我校体育学院院长陈小龙教授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称号。
全国群众体育先进表彰活动自1993年第七届全国运动会开始,每4年表彰一次,已连续6届在全运会期间进行表彰。在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期间,共表彰2013至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3259个,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2465名。本次我省共有72个单位和68名个人受到表彰。
供稿单位:体育学院作者:林君飞编辑: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