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确定为陕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单位
发布日期:2022-06-17   点击数:

近日,中共陕西省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下发《关于公布陕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和试点项目的通知》(陕教组秘[2022]6号),经高校自主申报、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业务审核和公示,我校被确定为陕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单位。

经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教育部批准,我省被列为全国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省,并承担相关试点任务。2022年2月,中共陕西省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组织申报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及项目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教育评价改革试点。

按照《通知》要求,我校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安排部署项目申报工作。及时组织学校相关部门结合国家和省上教育评价改革的要求,研究我校教育评价改革的思路、目标、任务、路径和标准,制订了《咸阳师范学院贯彻落实<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工作清单》《咸阳师范学院教育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咸阳师范学院教育评价改革单项试点实施方案》。从完善学校评价标准、深化高校教师评价改革、探索改进学校体育评价、健全劳动教育评价、完善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等5 个方面,认真遴选确定了我校15 个改革试点申报项目,向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上报了《咸阳师范学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试点单位及项目申报书》,获批陕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单位。


供稿单位:发展规划处   作者:王进   审核: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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