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设立“咸阳师范学院港澳台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06-28   点击数: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建设发展的需要,我校设立“咸阳师范学院港澳台办公室”。

根据学校决定,新设的“咸阳师范学院港澳台办公室”为正处级建制,与国际交流处合署办公,实行两个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其主要职责有:制定学校港澳台交流工作的计划、规定、细则并负责检查、督促和落实;建立和保持我校与港澳台大学、教育机构和科研机构的联系、合作与交流,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并督促协议的实施;负责长短期港澳台专家的聘请、报批、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港澳台代表团、友好人士及专家学者的访问、参观、学术交流等活动的组织和接待工作;负责办理教职工因公短期赴港澳台地区的手续工作;参与或协调我校主办或协办的港澳台学术会议的筹办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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