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被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共青团陕西省委授予“陕西省高等学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优秀单位”。
3月4日,省高校体育部长(主任)会召开,通报了全省高校阳光体育运动工作评估结果,并表彰了27个优秀单位。会上,教育厅副厅长吕明凯强调,希望受表彰的高校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高校体育工作,不断促进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高。
本次高校阳光体育运动评估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促进高校体育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大学生的健康水平”为宗旨开展的。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分别组织有关专家对全省65所高校的阳光体育运动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评估。
2010年11月10日,以陕西省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席王庆波为组长的省高校阳光体育运动专项督查评估专家组和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祝亚肖等来到我校,检查评估了我校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情况。经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和现场考察以及检查体育教学等环节,组长王庆波代表专家组给出反馈意见,充分肯定了我校在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中表现出的优势和取得的成绩。
(体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