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召开专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2013-06-28   点击数:

517下午,学校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书记赵怀礼、党委副书记王国良出席会议,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校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参加了会议。

党委副书记王国良主持会议。会上,纪检委副书记纵瑞林首先传达了第十九次陕西省高等院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并着重传达了省委副书记、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王侠的重要讲话。接着,党委组织部部长李养民依据中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作了说明。

随后,与会同志结合学校与本单位实际,以及自身对文件的理解与认识,热烈讨论、畅所欲言。就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中有关高校领导体制、二级院系党组织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基层组织配置、党员的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等内容,大家谈了许多创新想法和实践体会。特别是针对今后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如何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如何强化党员教育和管理等工作,同志们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就如何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党委书记赵怀礼作了讲话。赵书记指出,本次专题会是我校组织工作会的延续,是学习贯彻《条例》的进一步深化,也是一次非常重要的学习交流会。赵书记向与会同志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进一步强化对贯彻《条例》和《实施办法》重要性的认识;二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基本精神;三要认真贯彻《条例》和《实施办法》精神,着力构建提高我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长效机制;四要以学习贯彻《条例》和《实施办法》为契机,推动我校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最后,党委副书记王国良对会议作了总结。王副书记要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有关职能部门及时传达赵书记的讲话精神,要以《条例》和《实施办法》为指导,联系实际、改革创新,努力推动我校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党委组织部)

党委书记赵怀礼讲话

党委副书记王国良主持会议

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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