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发文《关于命名表彰全省教育系统201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和“文明校园”的决定》(陕教工宣【2013】4号):
我校荣获“陕西省教育系统201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我校美术学院于右任书法学院荣获高校系处级单位“陕西省教育系统201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文件指出,2012年,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我省《实施意见》为根本,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教育系统中心工作,经过广大干部师生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了新进展,涌现出一批创建活动有成效、有特色、有创新的先进集体。为了树立典型,推动工作,把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根据2012年年初下达各市(区)、各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任务书要求,通过汇报、交流、考核、评比,决定授予西安市教育局等9个市(区)教育局、陕西师范大学等22所高校为201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等11个县(区)教育局,西安交通大学工会等68个高校系、处级单位为201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党委宣传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