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上午,学校召开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会议。会议由纪委书记王大学主持。
纪委副书记纵瑞林传达了省高教工委《关于转发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通知》(陕高教纪20145号)和省纪委《关于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通知》(陕纪发20142号)文件精神。
纪委书记王大学代表学校党委就贯彻落实省高教工委和省纪委文件精神,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坚决防止和纠正“五一”期间的不正之风。“五一”将至,一些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可能反弹或发生。要求各党总支要学好文件,宣传文件规定和要求,切实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过节行为的监督。二是着眼长远,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从现在开始,今后每逢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来临之前,各党总支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提前主动对狠刹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作出具体安排部署,防止在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现象发生,纪检监察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纠正不良作风制度化、常态化水平,确保党员干部务实节俭廉洁过节。三是规范管理,加强节日期间对不正之风的监督检查力度。各单位、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防止问题发生。纪委监察处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的现象及时进行处理,并根据上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上报高校纪工委。
会上公布了学校纪委(监察处)举报电话和邮箱。
(中共咸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供稿)